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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住建領域大氣 水 噪聲污染治理 專項攻堅行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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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作者:
來源:
2021/01/29
瀏覽量

成住建發〔2021〕23號

 

 

四川天府新區公園城市建設局、成都東部新區公共服務局、成都高新區公園城市建設局、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市住建局按照成都市大氣 水 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領導小組辦公室“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和“2021年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制定了《成都市建設工地揚塵治理專項攻堅行動方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水污染治理專項攻堅行動方案》《成都市2021年建設工程噪聲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附件:1.成都市建設工地揚塵治理專項攻堅行動方案

          2.成都市2021年建設工程噪聲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3.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水污染治理專項攻堅行動方案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1月27日    

 

 

 

附件1

 

成都市建設工地揚塵治理專項攻堅行動方案

 

一、行動目標

以問題為導向,用三個月時間開展工地揚塵攻堅集中整治行動,工地全面落實揚塵防治措施;用半年時間使工地揚塵防治得到根本性提升。

二、總體要求

加強智慧動態監督管理,重點對工地“出入口管理、打圍施工、裸土覆蓋、濕法作業”等防塵降塵措施落實不到位問題進行治理,嚴防嚴控揚塵污染源。

三、行動步驟

(一)治理時間

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治理范圍

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水務工程,交通工程,園林綠化工程,道橋維護工程,拆除工地,混凝土攪拌站。

(三)治理階段

1.集中治理階段。從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4月17日,重點治理施工工地、混凝土攪拌站揚塵,強化監督檢查,建立檢查臺賬,定期更新。對未落實揚塵防治措施的施工工地、混凝土攪拌站,依法依規給予處罰、立查立改并實施“回頭看”。

2.總結提升階段。從2021年4月18日至2021年6月30日,分析總結集中治理階段存在的突出問題,有的放矢強化管理,進一步優化工作措施,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效果,提升我市施工工地、混凝土攪拌站文明施工標準化品質。

四、行動內容

(一)加強建設工地揚塵治理(責任處室:質安處;責任人:周 軍)

    各建設工地責任單位須按照《成都市城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規定》《成都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標準化技術標準》等規定,重點針對建設工地圍擋、基坑作業區、內部主要施工道路、主體結構樓層等,易產生施工揚塵的區域優化濕法作業、霧炮作業方式,對裸土和臨時堆放的建筑垃圾進行密目網全覆蓋,線性工地要強化施工打圍和出入口管控,從源頭上預防揚塵產生。出場車輛必須嚴格沖洗,不得帶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全面加強揚塵治理實效。

(二)加強拆除工地揚塵治理(責任處室:更新處;責任人:歐 錦)

各拆除工地責任單位要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除工地揚塵防治管理實施細則》等規定,在拆除建筑物或構筑物時,規范打圍;拆除作業應實行分段施工,盡量減小拆除面,并采取濕法作業;建筑物拆除后,應將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對于不能及時清理的建筑垃圾,須進行有效覆蓋;建渣清運完畢后,須對裸露的場地進硬化或覆蓋。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督查拆除工地揚塵防治措施的落實情況,對違規操作行為責令限期改正。

(三)加強混凝土攪拌站揚塵管控(責任處室:建管處;責任人:謝利軍)

各混凝土攪拌站要規范安裝、使用揚塵在線視頻監測設備,嚴格落實降塵除塵措施。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督查混凝土攪拌站資質辦理情況及揚塵防治措施落實情況,對非法新建站點予以取締,對違規操作、降塵除塵措施不力或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處罰的企業責令限期改正,經責令整改仍不到位的,責令停產整頓。

(四)加強揚塵在線監測設備監管(責任處室:質安處;責任人:周 軍)

2021年2月底前,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全市建設工地、混凝土攪拌站揚塵在線監測設備進行檢查,強化監測設備運行保障水平,提升監測數據質量。

(五)加強綠色標桿工地管理(責任處室:質安處;責任人:周 軍)

按照《成都市綠色標桿施工工地技術標準》要求,嚴格綠色標桿工地管理。被省市大氣辦、環督辦、揚塵辦、市住建局通報、媒體曝光或監督機構通過線上線下檢查,施工現場存在使用未備案運渣車、使用無環保標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車輛帶泥出門污染城市道路、場內主要道路積泥嚴重、建渣裸土未覆蓋等問題的,一律取消綠色標桿工地資格。

(六)加強運渣車管理(責任處室:質安處;責任人:周 軍)

建設工地應在進出口安裝智慧工地運渣車在線視頻監控設備,嚴禁《成都市建筑垃圾運輸企業名錄》外運渣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市城管委牽頭會同市公安交管局,嚴格查處運渣車覆蓋不嚴、車身不潔、帶泥上路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城管委、市公安交管局負責打擊運渣車“超速超載、闖禁亂行、野蠻駕駛、跑冒滴漏”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城管牽頭會同市公安局制定違法傾倒渣土整治方案,主城區(5+1)外的區(市)縣負責規范渣土消納場選址,明確渣土消納容量,制定渣土消納場揚塵污染防治標準,市區兩級聯合打擊非法傾倒渣土行為。

(七)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責任處室:質安處;責任人:周 軍)

建設工地揚塵治理專項攻堅行動期間,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負工地揚塵治理總責。加強現場揚塵治理,確保揚塵防治設施完好,正常運行,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

施工現場存在未打圍施工、裸土建渣未覆蓋、道路積泥積塵、主要道路未硬化、未濕法作業、車輛帶泥出門、重污染天氣土石方作業、建筑垃圾未及時清運、高空拋灑建渣、使用名錄外運渣車轉運渣土、不按規定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現場焚燒廢棄物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預扣企業信用0.05分/起,監理單位預扣企業信用0.025分/起,設置7日整改期,企業應在整改期內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進行整改。實行信用修復機制,將整改項目納入重點巡查檢查對象,在整改期內完成整改未再次發生任何一項違法違規行為的,取消預扣分;在整改期間發現任何一項違法違規行為未及時整改,或仍然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實行信用扣分,并累計扣減(評價期限:自評價生效之日起3個月)。

四、工作要求

企業要履行好主體責任,特別是國有平臺公司要發揮好示范帶頭作用,勇于擔當,主動作為,高標準嚴格落實揚塵防控措施,切實做好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工作。

一是加強統籌協調,形成管控合力。住建部門要做好工地管理統籌協調,加強與城管、公園城市、交通、公安交管、水務、規自等部門的聯動,各部門形成揚塵管控合力。

二是優化智慧管理,線上線下結合。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日常檢查和智慧工地線上巡查,線上線下互動,實現全天候管理,嚴查嚴處施工現場揚塵違規行為。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設置專門機構和人員每日開展智慧工地線上監督檢查。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周必須對工地開展督促檢查,并每周將檢查情況報市住建局質安處。

三是強化群防群控,發揮社會力量。各施工企業要堅持在建設工地大門等顯著位置張貼揚塵投訴二維碼,微信受理投訴舉報施工現場揚塵違規行為,強化群防群控力度,加強對施工現場揚塵監管。

四是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市住建局將對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各級監督機構揚塵攻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將市本級對企業揚塵違法違規行為信用扣分與相應區(市)縣住建部門信用扣分情況進行比對,每月通報。

與《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建設工地揚塵治理專項攻堅行動的通知》(成住建發〔2021〕14號)規定不一致的內容,請以本文件為準。

附件:建設工地揚塵治理專項攻堅行動統計表

 

 

附件

                                                                建設工地揚塵治理專項攻堅行動統計表                                                           

                                                               (周報)                                                              

 

區(市)縣

檢查項目數

對企業扣分數(實扣)

移送處罰數

住建部門主要負責人檢查情況

備注

線下檢查

線上檢查

             
             
             

說明:1. 本表為周報表,從文件印發之日起實施,每周五下午15:00前報送市住建局質安處沈俊。(郵箱:969003209@qq.com。)

          2. 住建部門主要負責人檢查情況需用文字敘述。(如:X年X月X日,由X區縣住建部門XX人帶隊檢查了XX個建設工地,發現問題XX個,企業信用扣分XX分。)

 

 

附件2

 

2021年建設工程噪聲污染治理

攻堅行動方案

 

一、行動目標

以問題為導向,用一年時間在全市范圍開展建設工程噪聲治理專項攻堅行動,提升建設工程噪聲防治和施工噪聲水平。

二、總體要求

通過加強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噪聲防護設計和施工噪聲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施工噪聲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建設工程噪聲防護能力,減少施工噪聲污染排放,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

三、行動步驟

(一)治理時間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治理范圍

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三)治理階段

1.集中治理階段。從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重點治理建設工程噪聲防治設計、建設工地施工噪聲,強化監督檢查,建立檢查臺賬,定期更新。對未落實噪聲防治的施工工地,依法依規給予處理、立查立改并實施“回頭看”。

2. 總結提升階段。從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分析總結集中治理階段存在的突出問題,有的放矢強化管理,進一步優化工作措施,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效果,提升我市建設工程噪聲防治工程設計和施工水平。

四、行動內容

(一)加強房屋建筑工程噪聲防護設計

房屋建筑工程設計單位應嚴格按照《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50118-2010)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噪聲控制設計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8〕658號)進行隔聲減噪專項設計,設計圖應載明隔聲減噪措施,臥室、起居室(廳)等應達到規定允許噪聲級范圍。施工圖審查機構應按規定把《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中強制性條文納入施工圖審查內容進行把關,不符合要求不得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書。(責任單位:科發處,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

(二)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軌道交通工程)噪聲防護設計

市政基礎設施(含軌道交通工程)應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要求設置相關環保降噪設施。城市道路、橋梁、隧道路面面層應采用降噪措施,地下管線檢查井應設置在機動車行車軌跡線外;下穿隧道截水溝應進行平整化降噪設計,下穿隧道側壁兩側應加設吸音降噪材料;環評明確安裝聲屏障的區域必須同步安裝聲屏障,并在設計文件中對產品類型、生產工藝、安裝施工等內容予以明確,橋梁伸縮縫應進行平整化降噪設計,施工牢固可靠,車輛行駛應平順、無突跳與噪聲。(責任單位:城建處、軌道處,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

(三)加強建筑施工噪聲監管

加強對建筑施工(含商業裝修)噪聲的監督管理。加強對建筑施工(含商業裝修)噪聲的監督管理。制定建筑施工工地噪聲污染防治指導手冊,規范全市建筑施工現場降噪技術流程。施工單位施工前應當制定包括施工設備使用、施工時段安排、安裝噪聲污染防治設施等內容的施工噪聲防治方案,報建設、監理單位審查后實施。在全市四環路以內的軌道交通、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等建設時間超過一年的在建工地逐步開展噪聲自動監測設備安裝試點,并與智慧工地管理系統聯網。管護單位應當加強對道路的維護和保養,保持道路及其設施完好,加強道路維護,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車輛通行產生的噪聲。(責任單位:質安處,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

(四)規范夜間施工許可審批與監管

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夜間施工噪聲管理的通知》(成住建發〔2020〕118號)規范發放《夜間施工許可證》,明確夜間具體施工內容、施工時段、持續時間和減震降噪措施,并將噪聲擾民投訴與夜間施工作業審核掛鉤。建設(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公告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夜間施工批準文件、施工內容、投訴渠道、監督電話等信息。開展夜間施工噪聲專項執法整治,建立施工噪聲投訴、違法處理情況定期通報制度;行業主管部門根據通報內容將建設(施工)單位納入日??己?,并納入信用管理。開展中、高考等特殊時段噪聲污染專項檢查。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專項方案,重點檢查“禁噪”措施落實情況。(責任單位:質安處、城建處、軌道處,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

(五)加強環境噪聲影響公示

經依法批準銷售的新建居民住宅可能受到工業、交通運輸、住宅小區附屬設施設備等環境噪聲影響的,房地產開發經營者應在銷售場所公示所銷售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可能受到的環境噪聲影響情況以及采取或擬采取的防治措施,并在售房合同中予以明確。

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監督指導,完善商品房銷售現場公示信息中不利因素告知的公示力度,加大商品房買賣合同關于不利因素的約定。對新建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可能受到的環境噪聲影響情況以及采取或擬采取的防治措施的公示情況,開展專項檢查。(責任單位:市場處、交租處,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

(六)加強信用管理

將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建設相關責任主體日??己?,按照《成都市建筑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和施工圖審查機構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成都市建筑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和施工圖審查機構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信用評價機制實施信用扣分,涉及嚴重違規違法問題移交相關執法部門處理,建立閉環管理機制。(責任單位:建管處,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統籌協調。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督導檢查,及時協調解決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推進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將噪聲污染防治與本部門的重點工作緊密結合,統籌謀劃、全力推進,確保2021年環境噪聲污染目標高效圓滿完成。

(二)嚴格落實責任。要根據202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攻堅方案,全面落實工作責責任,細化重點任務,量化具體目標,倒排工作時序,明確措施,狠抓落實。

(三)強化督導考核。將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納入重點工作任務督查和目標績效考核內容,建立健全跟蹤督辦、定期通報工作制度,推動各項任務落實。

 

 

附件3

 

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水污染治理

專項攻堅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打贏新時期水生態治理攻堅戰的有關要求,全力以赴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堅戰,決定開展我市住建領域水污染治理專項攻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及對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對涉及住建領域各類水污染問題開展為期一年的專項治理攻堅行動,努力為成都市建設美麗宜居公園城市提供良好水生態保障。

二、行動時間

(一)全面摸排階段

到2021年4月底,全面摸排掌握住建領域水污染突出問題,形成問題清單。

(二)重點攻堅階段

到2021年6月底,完成一批住建領域水污染突出問題的攻堅治理。

(三)全面提升階段

到2021年底,住建領域水污染治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治理水平進一步提升。

三、行動內容

重點對全市住宅小區、建筑工地、預拌混凝土和砂漿攪拌站及老舊小區等住建領域重點區域污水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問題進行治理,嚴防嚴控水污染源。

(一)扎實推進住宅小區內部排水管網普查治理。(責任處室:物管處;責任人:袁慶華)

全面完成繞城內住宅小區內部排水管網普查,摸清繞城外住宅小區內部排水管網突出問題。對普查發現的問題,制定治理措施,限時完成治理,恢復管網正常運行,杜絕雨污混流、亂排現象。主要從兩個方面開展治理工作:一是住宅小區內部排水管網雨污水未分流、錯接、管網病害的治理;二是陽臺(屋頂)污水排入雨水管的治理。

住宅小區內部排水管網普查治理范圍為住宅小區內部排水源頭至住宅小區外所接第一口納入市政管護的檢查井之間的全部排水管網和排水構筑物。普查應嚴格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區排水戶內部管網普查技術標準》執行,治理應嚴格按照《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和《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等國家和地方現行相關標準、規范進行徹底修復,恢復管網正常功能。

(二)深入開展建筑工地排污治理。(責任處室:質安處;責任人:周軍)

一是按照市住建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地污水排放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和各級監督機構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水務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降水,降水要循環利用;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將工地沖洗廢水、生活廢水經三級沉淀后按照排污許可要求排入相應市政管網。并將建設工地污水排放許可證辦理情況納入對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的月度考核,二是嚴格標準,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嚴格按照《成都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標準化技術標準》,通過暗訪督查、智慧工地平臺線上巡查、線下檢查等方式,加強建設工地施工現場三級沉淀池、出入口沖洗設施設置及工地廢水排放的動態監管。

(三)繼續加強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綠色生產和監督管理。(責任處室:建管處;責任人:謝利軍)

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生產性廢水、廢漿、廢渣實現零排放。生活污水處理經過化糞池后達到三級標準排入污水管網,或經過污水一體化設施處理達到標準后用于降塵或生產使用。廢渣和生活污水可由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回收處置。

(四)結合城市更新和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程統籌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中的老舊小區給排水管網改造和老舊小區自來水戶表改造。(責任處室:更新處;責任人:歐錦)

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中的老舊小區給排水管網和老舊小區自來水戶表改造納入全市城市更新和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程,督促相關部門按計劃推進。

四、行動要求

(一)建立問題清單。住建領域水污染治理攻堅行動開始后,各責任處(室)、局屬單位應按職能職責落實本處室、本單位水污染治理工作,及時、真實、準確建立重點水污染問題清單,清單中要詳細記錄和描述問題的基本情況、具體內容、治理措施等,全面摸清問題情況。

(二)分類實施治理。根據問題清單,分不同類型、不同程度有序開展專項攻堅行動,要確定好完成時間、責任落實到人,對治理完成的問題,要建立長效監管,鞏固治理成效。

(三)制定實施方案。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研究制定屬地住建領域污水治理具體實施方案,方案中應明確工作要求、工作目標、任務分工、進度計劃和保障措施等內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工作中積極對接區水務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加強對街道辦事處的指導,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以及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等自治組織在水污染治理中的積極作用,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推進。

(二)強化資金保障。住宅小區內部排水管網普查治理資金由小區業主共同承擔,市、區財政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助。同時,要科學統籌,多渠道籌措資金,全力保障住宅小區內部排水管網普查治理工作順利實施。

(三)加強督導考核。加強日?,F場檢查,持續開展暗訪暗查,將專項攻堅行動納入目標考核體系,每月對進展情況進行調度考核,對工作進度明顯滯后的,要進行工作提示;對工作推進不力、進度遲緩或未按期完成任務的單位和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或開展警示約談;對工作失職、推諉扯皮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四)注重宣傳引導。充分利用海報、電視、網絡等渠道,積極宣傳水污染治理的重大意義,將目標、內容和計劃公開,鼓勵公眾廣泛參與、主動配合,引導公眾規范排水行為,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五)加強信息報送。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于每月20日前將具體推進情況報送至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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